结婚需要下列程序:
1. 申请。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。
2. 审查。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,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,不明之处,应当向当事人询问,必要时,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。
3. 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,应当即时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;对离过婚的,应注销其离婚证。
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:
1.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。
2. 非自愿的。
3. 已有配偶的。
4.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。
5.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