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出城的话,还要获得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批准。中央、省直在汉单位人员出城的,由所在单位报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,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。市直部门单位人员出城的,由所在单位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。区直部门人员出城的,由所在单位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,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。
其他人员出城的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向所在地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后,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。进出城须检测体温。进出城通道综合服务站现场执勤民警查验批准文书,对出城人员身份核对无误、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放行。出城人员到达目的地后,须做好不少于14天的健康监测,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