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表示处,地方的意思。如住所、场所、哨所等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。如研究所、派出所等。
3. 量词,指房屋。如一所四合院等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。如无所谓、所有等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。如为人所敬等。
6. 表示姓。
1. 表示处,地方的意思。如住所、场所、哨所等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。如研究所、派出所等。
3. 量词,指房屋。如一所四合院等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。如无所谓、所有等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。如为人所敬等。
6. 表示姓。